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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求《柳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8 21:57:46 浏览:901

来源时间为:2020-3-16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我局对2015年6月印发的《柳州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范》(柳安监管〔2015〕31号)进行修订完善。为使评审规范更科学,更具有操作性,现将《柳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如有修改建议,请于3月23日(星期一)前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书面反馈我局汇总(电话:2833828,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附件:柳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规范(征求意见

稿)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1.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柳州市行政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管理工作。

3.评审机构及职责

3.1评审组织单位:柳州市应急管理局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市属以上企业和各县(区)新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县(区、市管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负责本辖区市属以下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延期评审)评审组织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市属以上企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市属以上企业涉及加油站的中石化、中石油和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各门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延期评审)由县(区、市管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3.2评审单位:柳州市安全生产协会为柳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单位,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工作。

3.3评审组:由评审组长和评审员组成,负责申请企业的全部评审工作。

3.3.1评审组组长:由评审单位指定,负责具体评审组织和本组的评审工作。

3.3.2评审员:经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并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危险化学品行业评审人员(每家企业应不少于2人)经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考试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资格证的人员,方可从事相应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评审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的评审工作。烟花爆竹行业评审人员应具备烟花爆竹专业专家评审资格。

3.3.3评审组规模:评审组成员由评审单位在具有评审资格的人员中指定或聘任。对规模以上(主营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的评审,每次应安排3至4名评审员;对规模以下(主营收入500--2000万元)企业的评审,每次应安排2至3名评审员;对小微企业(主营收入500万以下,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固定的设施设备、固定的从业人员)的评审,每次应安排2名评审员进行评审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按规模以上、其它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规模以下、加油站按小微企业安排评审员。

4.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3《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4.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

4.5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

4.6国家、广西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及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5.评审程序

5.1企业自评

5.1.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作小组,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

5.1.2核准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后,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5.1.3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5.2申请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实行自愿申请评审。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

5.2.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网上上报自评报告的同时,向辖区应急管理局提出评审申请(市属以上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新创建企业向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1)

5.2.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评审前三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且前一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3)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5.3受理申请

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5.4受理评审

5.4.1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包括指定评审组组长、指定或聘任评审组成员,收集有关资料、准备评分表,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通知申请企业。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核。

5.4.2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5.5现场评审程序

评审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考评相关工作,评审单位派出的评审组要按照评定标准,对申请企业采取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评审,确保考评工作的质量,并对评审结果负责。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5.5.1评审程序

首次会议:在评审会议室悬挂“XXX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场评审会”横幅。

参加人员:

(1)评审组全体成员;

(2)申请企业的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会、人事、生产、设备等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体系文件及现场考评的对接人;

(3)申请企业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领导;

(4)评审组织单位有关人员;

会议的内容和程序:

评审组织单位主持前半段会议,议程有:

(1)陈述评审工作的缘由,声明评审工作的有关程序及其公正性、合法性;

(2)介绍与会人员及评审组组长。

(3)阐述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形势、成果等,并对本次评审提出要求与希望。

上述议程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将会议主持权移交评审组组长。评审组组长主持后半段会议,议程有:

(1)介绍评审组成员。

(2)明确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条件。

(3)介绍本次现场评审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4)宣读评审组人员公正、保密性承诺。

(5)申请企业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汇报材料应做成PPT格式,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①企业简介;

②组织机构介绍;

③生产工艺流程介绍;

④主要设备设施介绍;

⑤创标工作汇报和企业自评情况(主要是自评扣分及整改情况);

⑥汇报考核年度内的安全生产绩效情况。

(6)评审组向申请单位提问、质询。

(7)评审组组长介绍现场评审分工、评审方法和相关安排。

(8)申请企业安排现场引领人员和体系文件审查对接人员。

(9)申请企业告知生产区安全须知并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

(10)征询申请企业是否存在不宜抵达的现场区域,若存在,请企业明确范围并说明原因。

(11)评审组组长做小结,确定末次会议召开的时间。首次会议结束,开始进行现场查验评审。

5.5.2现场查验评审

根据工作分工,每个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小组内的评审任务,当评审条款出现交叉时,由评审组长确认具体负责人。同时,为方便评审工作小组的工作,申请企业要事先将按要素分册分装的体系文件及其记录文件,完整地放到会议室集中摆放,以备及时查询、查找。

现场评审中,所有的符合项和不符合项均应进行准确、详细描述,对不符合项(未得分或未得满分项),均应列出可操作性的问题隐患清单并通过PPT显示提出整改(改进)建议。

5.5.3评审组内部会议

评审组全体成员在末次会议前应组织召开内部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各评审工作小组将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认,并做出整体结论。

汇总分析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从发现的不符合项分析,找出企业存在的不足并列出可操作性的问题隐患清单。

(2)对照标准打分并进行得分汇总分析,明确得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最终得分。

(3)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进行分析,得出企业安全生产绩效符合的等级。

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企业在体系的建立、实施上有哪些薄弱环节及其严重度,从而得出整体性的结论意见并与会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人先行沟通。

5.5.4沟通会议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企业存在否决性项目或重大隐患、评审分值达不到目标等级时,由评审组全体成员与申请企业领导层进行沟通,以确定评审是否继续。

如企业不存在导致评审终止的情况,评审组就评审分析、打分情况、概要结论等,与申请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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