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7-12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19年7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柳州市中兴日用化工厂监督检查结果。
柳州市中兴日用化工厂监督检查结果
编号:201900021
企业名称
柳州市中兴日用化工厂
企业法定代表人
张伟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桂妆20160036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5020319860743XX
企业负责人
张国辉
质量负责人
张国辉
生产地址
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B-12号
检查日期
2019年6月26日
检查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事由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1、甲正王除臭液批生产记录(批号P190601)未记录静置总混合操作过程。(第15*条)
2、未对校验不能满足检测要求的设备(如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用于检测不挥发物含量)进行识别。(第49*条)
3、分析天平等设备无唯一性编号。(第56*条)
4、内部文件如《包装材料内控标准》签发人未签字,外来文件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未识别受控。(第14条)
5、纯化水系统管道、空气净化系统管道未标识内容物名称和流向。(第58条)
6、甲正王除臭液包材喷头和瓶子未分批分垛间隔存放(第65条)
7、生产车间内包材暂存间的包装瓶(规格:12ml)无物料批号、有效期标识。(第66条)
8、留样样品无留样跟踪检查记录。(第73条)
9、配制药水(待包装中间产品)未规定贮存期限。(第83条)
处理措施
针对该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企业限期整改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整改完成,应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