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4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对报考柳北区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简章由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2-2531728
2.监督电话:0772-2517011:Arial;(二)本简章由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2-2531728
2.监督电话:0772-251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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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西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