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店面招牌设计不合规范,增设经营范围、商家电话等内容,店面招牌摇身变为户外广告,城管部门整治时招致某些误解。记者昨从柳州市城管执法局获悉,目前店招设置的电话号码暂予保留,下一步将继续规范管理。
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周星员表示:“店面招牌和户外广告是有区别的,定义和要求都不一样,我们并不是针对电话号码,而是为了整体规范店面门头招牌,有的招牌所标注的经营范围、电话号码比店面名称还大,这一类招牌就需要规范整治。”
城管部门经过研究,在不影响整体美观的情况下,允许设置电话号码,但是电话号码设置必须和店招协调一致,确保沿街市容市貌整洁美观。对于目前城市道路两侧门店招牌,已经设置有电话号码的,如果比例得当,例如小号字体设置在右下角,不影响门店美观的,暂时予以保留。
城管部门下一步将继续规范管理,并征求商家、行业等意见和建议,将商家利益、城市管理美化统筹兼顾,对于不同行业的店铺类型,可探索尝试不同的细分管理,例如米粉店和电器店面招牌,具体要求可能就略有差异。
据悉,按照柳州现有规范流程,店面招牌设置前,应到所在辖区城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这并非抹杀店面招牌的个性风格,而是城市管理现实需要,例如应与街道环境相协调,用字规范且无错别字等,均属最基本要求。此外,沿街店招必须保持同一水平面、上下一条线,这些都是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