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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型人才招聘32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5/7/31 13:04:24 浏览:43

来源时间为:2025-05-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相关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型专业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简称“广西科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坐落在广西中部的来宾市,2019年获批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学校管理体制由“区市共建、以市为主”调整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自治区教育厅。学校现有面积1617.1亩,其中来宾校区1010.1亩,柳州校区607亩。学校总建筑面积51.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4.05万平方米。学校紧密对接桂中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地方蔗糖、电力、汽车等产业发展需要,设置学前教育、汽车服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37个本科招生专业,形成了以教育学、工学为主,文学、理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20个二级教学机构、7个科研机构,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7000名。当前,学校抢抓发展机遇,坚定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围绕“突出‘四得’,做实‘五基本’,实现‘六满意’,培养思想道德素质好、专业理论基础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定守好师范教育“传家宝”、拓展职业教育“新空间”、做足未来科技“新文章”高质量发展思路,加强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未来一定时期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培养合格的基础教育师资、职业教育师资及各类应用型人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

二、招聘需求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1个,含31名高层次人才及1名紧缺型人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型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人才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型人才纳入教职人员控制数管理,高层次人才签约聘期为6年,紧缺型人才签约聘期为3年。

2.学校按照人才类别,在服务期内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费、学历津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具有博士学位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学校给予其享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工资待遇三年。

4.详细待遇标准按照自治区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人事处或各招聘部门,欢迎来电咨询。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名并参加应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期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学校人事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2.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教职工的人员;

6)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

7)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72-6620767。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老师0772-6620760

李老师0772-66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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