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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质监局19人收受礼金被查

发布日期:2016/2/2 11:55:24 浏览:708

日前,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查处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部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统一部署,柳州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柳州市质监局”)系统部分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等问题。

经查,2013年、2014年春节、中秋节和2015年春节期间,柳州市质监局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党员干部等19人顶风违纪接受礼金共38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经柳州市委同意,柳州市纪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梁日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顶风违纪收受礼金,给予其撤销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处分,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分别给予其他5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对8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相关人员的违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另外,对1名科级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对1名科级干部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处理。柳州市质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梁正祥虽未收受礼金,但履行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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