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2015年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5年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三、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3日(2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递交、邮寄应聘材料等2种方式到招聘主管单位报名。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时请电话告知招聘主管单位)
招聘主管单位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三楼327室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2-2806821
3.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原件查实后退回个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2)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称职证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工作的整个过程。招聘主管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和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说明理由。
四、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核准后方能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