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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柳州市举行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6/27 22:03:49 浏览:116

来源时间为:2023-06-18

柳州市于6月16日上午9时,举行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新闻发布会。柳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吴书勤,柳北区教育局局长梁承红,城中区教育局局长桂科,鱼峰区教育局局长韦海水,柳南区教育局局长覃卢露,柳江区教育局局长韦献高,柳东新区教育局局长莫家聪,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王菲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柳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温剑主持。

柳州市教育局

温剑: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上午好!在新闻发布会开始前,请大家用1分钟的时间整理好着装,抖擞精神,配合记者进行拍照。

欢迎大家出席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组织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江区、柳东新区教育局及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为大家介绍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学区划分情况、解答疑问。

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有: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吴书勤。代表各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学区划分情况的领导有:柳北区教育局局长梁承红,城中区教育局局长桂科,鱼峰区教育局局长韦海水,柳南区教育局局长覃卢露,柳江区教育局局长韦献高,柳东新区教育局局长莫家聪,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王菲。我是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温剑。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中国新闻社广西分社、广西日报、广西云、南国今报、柳州日报、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柳州教育网。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各城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分管副局长,各城区(新区)部分初中、小学学校校长等。欢迎大家的到来!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议程有三项:一是请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吴书勤介绍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总体情况。二是各城区(新区)教育局局长依次介绍2023年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学区划分情况。三是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的时间约1个小时。下面逐项进行。

柳州市教育局

吴书勤: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教育局对莅临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新闻界的朋友们,以及在座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义务教育招生和学区划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介绍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并公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希望媒体能够全面解读、正面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

下面,我就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情况向大家进行信息发布。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柳州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区域内学校分布、招生规模及周边住宅小区分布情况等因素,2023年柳州市260所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调整保持基本稳定,仅因新建学校交付使用、学校撤并等原因调整了17所学校的学区范围。

随着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2023年柳州市迎来了小学入学的峰值年,我市各城区(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挖潜扩容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2570个;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招收1438个班,招收学生65855人,比2022年多招收44个班,学生2145人。

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基本政策

5月,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明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做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科学确定招生计划和范围、严格规范招录工作、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加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六个方面的要求。我市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出台了《关于做好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3〕37号),与去年相比,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体现在“一个变化”和“八个不变”上。

“一个变化”

2023年,我局进一步优化升级“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实现市区户籍和非市区户籍新生在6月28日—7月4日期间统一进行网上报名,保障各相关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有充足核验信息的时间,确保我市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八个不变”

一是继续实行市区户籍学生学区确认办法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我市市区户籍学生入学继续按照《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第五章学区确认规则确认学区学校。

二是继续实行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排序规则不变。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中“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市区户籍学生已超量的情况,各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优先的原则,参照我市市区入学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是继续实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报名不变。市区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通过“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家长可在规定的时段内通过龙城市民云App的“招生入学”端口进行报名。

四是继续执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要求不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仅限在本县域范围内招生。适龄儿童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招生期间我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即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五是继续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不变。我市继续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要求家长到相关部门开具居住证、房产等证明。

六是继续规范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要求不变。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七是继续扎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求不变。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辖区内的初中、小学学区划分信息、招生政策印发给辖区学校,并做好宣传引导,安排专人专班进行接待接访,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做好解读工作,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八是继续严肃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要求不变。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严禁”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继续把招生工作作为清廉学校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强化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

(一)学区划分工作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要求:“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这些规定是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依据。同时也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而具体实施的主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科学合理地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体现,对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教育公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市区学区划分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在指导城区(新区)学区划分工作中,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区划分工作是由市、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完成。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确保全市学区划分全覆盖,不留空白地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本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划分学区,充分体现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分区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区范围依据乡镇、社区、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自然分界线和行政分界线相结合划定学区,实行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3.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原则上对学校原来确定的学区范围,如不涉及新增教学资源调整,或者不涉及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急剧变化,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加强风险评估,规范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平公正。

(三)学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1月,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启动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划分工作,要求各城区(新区)提前做好生源预测,认真细致做好学区划分工作。2月—4月,各城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切实履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高度重视学区划分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地摸底核查等程序,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拟定了初步意见。4月—5月,我局组织召开各城区学区划分工作协调会,重点对城区(新区)间交叉地段的学区划分、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制订进行了研究,做到学区划分不漏一户,不缺一人全覆盖,切实保障市区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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