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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2021年学区新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4/2 7:38:22 浏览:1393

来源时间为:2021-06-30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柳州市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2021年柳州市市区户籍新生入学报名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0日--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实地报名

网上报名:统一使用柳州市教育局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端口设在“龙城市民云”APP上

实地报名:高新校区综合楼1楼(高新校区);文昌校区文润楼1楼(文昌校区)

入学条件

按柳州市教育局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

柳州市市区户籍学区生认定:

(一)学生必须具有柳州市市区户口。

(二)学生及法定监护人住所需符合以下要求: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的,按照该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的,可任选其中一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3.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既有独立产权房,又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独立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共有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下同)

4.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共有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其中,若有多套共有产权房的,原则上按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占产权比例最大的那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多套共有产权房中所占产权比例相同,可任选其中一套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未注明产权比例的共有产权房,按照不动产(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平分确定产权比例。

5.学生已在新购房居住,因故不动产(房产)证未办好的,出具新购房具备安全稳定居住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按照新购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除新购房外另有其他有不动产(房产)证产权房的,以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6.因市政公共基础建设被拆迁的人员,有其他不动产(房产)的,其子女入学按照上述条款确定学区学校;若拆迁户无其他房产但相关部门提供有安置房的,其子女入学按照安置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未提供安置房或安置房尚未交付的,其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后实际居住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则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市政府另有规定的,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拆迁规定确定学区学校。

7.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不动产(房产)的,按照连续居住三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达不到连续居住条件的,则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8.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的直接承租人的子女入学,按该承租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间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其子女入学则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9.学生在报名后未入学前因搬迁等原因,确需调整学区学校,经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及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到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就读。若该学区学校学额已满,则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0.如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离婚,以直接抚养适龄儿童少年一方的不动产(房产)情况确定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学校。

以上条款未涉及到的情况,由学校审核材料后提交城区教育局协调解决、统筹安排。凡接受统筹安排的市区户籍学生仍然认定为学区生。

入学排序

如出现市区户籍学生已超量的情况,我校将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的学区内不动产(房产)地址一致;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的学区内不动产(房产)地址不一致;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动产(房产)为非独立产权,原则上按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占不动产(房产)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

(四)有户无房。

第一种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不动产(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

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第二种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在拆迁安置房居住或租住在单位公房、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不动产(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居住(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第三种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不动产(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以上三种情况连续居住不满三年的和三种情况以外的有户无房人员子女入学,将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报名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说明

一、报名流程

1.进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严格实行进校门检测体温。

2.凭预约号到相应报名点报名。

3.审核通过。

4.学生校服量体登记。

5.离开学校。

二、报名材料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一同来学校报名,报名的形式是:网上填写报名表 现场提供佐证材料,须备齐以下物品(原件)并按排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交给接待老师:

1.学生户口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户口复印件(双方)。

3.(1)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请监护人同时提供:

A、结婚证复印件(单方即可)。

B、学生出生证明复印件。

(2)单方抚养:

A、法律生效判决书或有效离异协议书中,对孩子享有抚养权的(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B、死亡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4.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享有抚养权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房产证复印件

(1)正常房产:学生或监护人房产产权证明。

(2)监护人(单方监护人)无房产:居住房产(祖辈、亲戚)的复印件和社区证明(证明学生和法定监护人连续居住<三年及以上在我学区范围内)的原件。

(3)学区内租赁房:三年及以上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一年及以上的水电发票复印件。

(4)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直接承租人的承租合同复印件。

(5)原属本学区的拆迁户,请家长携带好所有回迁的政府文件和相关证明。

提示:所有材料必须在7月10-11日准备齐全,不齐全者将进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高新校区学区范围

桂中大道(含:君庭、金泰苑、东方百盛、龙城世家、文源华都、清华坊等)

体育路与高新南路交界处以北路段(含:桂中别墅、峨眉小区、峻岭厂生活区等)

高新南路中心线以北路段,东至东环路交界处西至沿江路(含:阳光100经典时代、津龙苑、钻石苑、金桂苑、桂中花园、海关生活区、市委三大院、望江雅居等)

高新一路(含:金兰苑、华锡苑、金桂苑二区、潭中名园北区、经典时代东区等)

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高新五路(含:长缨小苑、荣和天誉、恒江源、一品江山等)

河东路(含:秀景园、书香苑、文博帅府、金博园等)

东环路单号131号起至东环路与河东路交界处(含:区三建基地宿舍、鹿山花苑、金色世纪、辉煌苑等)

文昌校区学区范围

东环路:单号103—111号、双号230—268号(含居上百合园、居上V8城、广西科技大学、沃德梦想、万达广场、聚贤佳苑等)

柳东路(含电子管厂、三棉、高压电器厂、瑞景文苑等)

具体发放通知书和公布新生名单另行通知

备注:城中区就读大接访活动于2021年7月24日、8月7日上午9:00在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进行。如在报读过程中有无法处理的问题,可集中在这两天到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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