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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吸纳毕业生就业获补贴符合条件企业可申报

发布日期:2016/11/7 17:34:27 浏览:620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谢永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柳州市企业吸纳柳州籍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获岗位补贴,小微企业录用毕业年度内毕业生可获社保补贴,这两项补贴已开始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及时申报。

根据相关政策,在柳州市(含六县)注册、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聘用员工总数20人以上的企业(含中央、自治区直属在柳企业),吸纳柳州籍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小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5000元/人、大型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吸纳专科学历毕业生,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享受1年的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由工信部门认定。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

柳州市人社局近日下发通知,提醒企业按时申报以上两项补贴。其中,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由企业向所在县、城区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县、区人社局初审、汇总后,报送至柳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审核、公示。今年10月底以前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申报岗位补贴的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10月份以后录用的毕业生,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3日。

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材料递交至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地址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军博园对面)河东综合楼4楼。

以上补贴条件、标准以及申报程序和所需材料,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xlz.lss.gov。cn/)“办事指南”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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