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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4/23 9:59:56 浏览:1783

证券代码:601003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5-052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钟海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1月24日在公司809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其中: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缺席1人。董事钟海先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黄国君先生、袁公章先生、胡振华先生因事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故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施沛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施沛润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施沛润先生决定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在公司董事会未选举新任董事长之前,仍由施沛润先生行使董事长职责。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钟海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提案

鉴于离岗原因,钟海先生决定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张卫权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提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张卫权先生决定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增补李永松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增补李永松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六届非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一致认为:

李永松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增补阎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增补阎骏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六届非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一致认为:

阎骏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六、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阎骏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阎骏先生决定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七、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黄元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聘任黄元民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总经理,任期自2015年11月24日至2018年5月26日。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六届总经理提名的议案,一致认为:

黄元民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八、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张志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张志伟先生决定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九、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李绿松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李绿松先生决定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十、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杨春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杨春先生决定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十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覃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聘任覃强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副总经理,任期自2015年11月24日至2018年5月26日。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六届副总经理提名的议案,一致认为:

覃强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十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谭绍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聘任谭绍栋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副总经理,任期自2015年11月24日至2018年5月26日。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六届副总经理提名的议案,一致认为:

谭绍栋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十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鉴于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财务会计审计,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期限1年。2015年财务审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4万元。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对2015年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重新预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提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潘世庆先生、甘贵平先生、罗军先生、张奕女士等4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重新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053号)。

十五、通过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上第二、三、四、五、十三、十四项提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具体事项详见《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聘董事、高管简历

李永松先生

李永松先生,1960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毕业于广西农学院林学分院木材采伐运输机械化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中板厂副厂长、柳钢集团机械制造公司经理,现任柳钢集团热轧板带厂厂长。

主要工作经历:1988年6月~1991年3月任公司中板厂机修工段副工段长;1991年3月~1996年2月任公司中板厂机动科科长;1996年3月~2000年1月任公司中板厂副厂长;2000年1月~2000年10月任柳钢金程公司机动物资部部长;2000年10月~2003年9月任柳钢机械制造公司经理;2003年9月~2005年1月任柳钢热轧带厂筹备组组长;2005年至今任柳钢热轧板带厂厂长。

李永松先生长期从事生产管理工作,具备扎实的行业专业知识,较强的生产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工作成绩显著。其工作态度勤勉认真、严谨踏实,曾荣获柳州市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公司生产工作标兵及柳钢技术专家等荣誉。

阎骏先生

阎骏先生,197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毕业于东北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公司焦化厂副厂长、厂长、公司机动中心部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1月~2003年3月任公司焦化厂代理工段长;2003年3月~2004年5月任公司焦化厂动修车间主任;2004年5月~2006年10月任柳钢机械动力厂焦化站机动科科长兼焦化机修车间主任;2006年10月~2007年1月任公司焦化厂机动科科长;2007年1月~2010年7月,任公司焦化厂副厂长;2010年7月~2013年4月任公司焦化厂厂长;2013年4月~2014年6月任公司机动中心部长;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阎骏先生在科技研发、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和物流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来工作成绩显著。阎骏先生主持的多项技术改进获柳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科协技术进步二等奖,曾获公司科技标兵,柳州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柳钢技术专家,公司标兵,柳州市“个十百”第三层次人选,柳州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等荣誉。

黄元民先生

黄元民先生,1960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3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转炉厂副厂长、厂长、现任公司技术中心部长,公司副总经理。

主要工作经历:1986年6月~1992年4月任公司转炉厂副工段工长;1992年4月~1994年5月任公司转炉厂技术科副科长;1994年5月~1994年11月任柳州南华冶金材料开发公司经理;1994年11月~1995年2月在公司转炉厂技术科工作;1995年2月~1995年6月任公司转炉厂方坯连铸工段副工长;1995年6月~1998年4月任柳钢转炉厂副厂长;1998年4月~2002年8月任柳钢转炉厂厂长;2002年8月~201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元民先生在技术研发、生产调度及企业管理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曾获柳州市跨世纪学科带头人、“个十百”第三层次人选、柳州市拔尖人才、柳钢技术专家、第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等荣誉。

覃强先生

覃强先生,196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冶金系钢铁冶金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公司转炉厂副厂长、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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