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居负责人询问主办法官为何查封商铺时,刘姓法官表示,他们查封的只是商铺里面的货物,与商铺没有关系。如果认为执行错误,可主张国家赔偿。
城中区法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富安居提出的异议,他们已经召开听证会、询问会,合议庭正在研究处理方案。对于其他方面,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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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说法
对这一事件,记者采访了部分业内人士。
南国早报公益律师牟璎介绍称,如果执行裁定书的裁定很明确,但执行员超出执行裁定书的裁定范围,没有合法的依据执行,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就是违法执行。如果富安居认为本是查封家具,却错误查封商铺,或占用商铺查封货物,可针对执行员执行措施、方法、方式等超出裁定书范围的行为,向该法院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纠正其错误行为。执行员的执行行为是否有问题,需要该法院监察部门调查,再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纠正。
牟璎称,如果裁定书的裁定是错误的,直接损害富安居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富安居等第三人可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诉讼。由作出裁定的法院进行调查,视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南宁市一名法官表示,如果富安居认为执行员在商铺大门拉警戒线,且在商铺里查封货物,影响商铺使用,造成租金损失,违反了法律规定,富安居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记者苑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