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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男子拥有20余处房产,却拒绝支付私生女抚养费?法院判了

发布日期:2021/12/11 4:05:15 浏览:188

来源时间为:2021-12-09

柳州一男子拥有20余处房产,却拒绝支付私生女抚养费?法院判了

2021-12-0913:25:4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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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养,养而不教,自古以来都是被全社会谴责的行为。不负责任的生育行为,是对生命的漠视。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柳州一男子名下虽拥有商铺、房产等多达20余处,身为孩子的父亲,他13年来却一直未尽抚养义务。法院一审判决:一次性支付小孩43万元抚养费

男方陈某与女方周某同居生活诞下一女孩,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3年过去,女孩一直由周某独自携带抚养,其间,周某多次向陈某索要小孩抚养费,陈某均以女孩“不是自己亲生小孩”为由拒绝。当前,女孩已到了上初中的年纪,日常学习生活开销逐渐增大,周某独自抚养孩子经济上捉襟见肘,无奈之下,周某只好带着孩子走上法律维权路。

经法院证实,陈某名下确实拥有商铺、房产等多达20余处,但陈某身为女孩的父亲,自女孩出生以来一直未尽抚养义务,法院依法酌定被告按2000元/月,从2007年女孩出生时开始支付,直至女孩年满十八周岁时止。鉴于陈某的资产情况,其具备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能力,且陈某现已结婚生子,故法院对于女孩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主张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向女孩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0余万元。

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的天职!但是有一些人却“生而不养”,根本不配做父亲。网友评论:这种男人在中国很多,渣男很多,无论未婚生育还是已婚生育,这种男人不抚养娃情况很多。最终被逼离婚才能要上抚养费。女人啊,难啊

再怎么不幸,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受到牵连!网友评论:男子汉大丈夫,应该敢做敢为:以后小女孩可能会叫你一声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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