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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首例网络产品公证:微信公众号搬家办理公证

发布日期:2017/10/2 4:29:12 浏览:606

来源时间为:2017-05-18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通讯员傅永新)公司业务转型,自有的微信公众号平台资源是否可以“打包”转移给他人?昨日,记者从柳州市公证处获悉,该处在上周成功办理了一例微信公众号的数据迁移公证,这是柳州首例涉及网络产品的公证。

5月12日,市民罗先生和黄女士分别受各自公司的委托,向柳州市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把罗先生所在公司的一个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粉丝关注都转移到黄女士所在公司名下的公众号中。罗先生所在商务公司运营的这个微信公众号,经过几年的精心运营,已吸引大量粉丝关注。因业务调整需要,罗先生所在公司要将这个公众号数据(含粉丝和内容)迁移到黄女士所在公司名下的公众号。

两家公司形成迁移意见后向腾讯公司咨询,腾讯公司有相关规定,办理公众号迁移事项时需提交相关公证书,即需原公众号主体和目标公众号主体共同签署《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并对《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进行公证。这样腾讯公司就可以根据公证书为该公众号变更运营主体,使微信公众号的数据得以继续使用。

柳州市公证处接到黄先生和罗女士的公证申请后,指导双方公司收集提交相关公证文书。公证文书收集齐全后,公证员对公众号主体资格、《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等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按照公证程序规则出具了公证书。之后,双方根据相关要求顺利完成了公众号数据的迁移。随着公众号的迁移,原来公众号的违规记录也将会一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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