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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6 18:00:25 浏览:45

来源时间为:2024-09-18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说明;

1.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聘用。

2.如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非2024年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柳州市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使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已经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含直接考核人员,以及聘用后辞职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

8)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4.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9月18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9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4年9月18日8:00至9月26日17: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明确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之一,年龄、职称、身份等其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同时满足)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一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8:00至9月26日17:00(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4年9月18日8:00至9月26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结果、笔试资格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面试通知等均由报名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报名系统上方的微信公众号并在招聘期间将该公众号置顶,以便及时接收有关通知。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核减招聘人数开考。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审批程序见附件3)。

二)本次招聘不收考试费。

三)下载报名表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和准考证电子文件,请及时下载该电子文件并妥善保存。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地点:鹿寨县,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分值为100分。

3.笔试注意事项:当天参加笔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经核验身份后进入考场签到。考生除携带水性笔等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信工具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及以上未进入考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 照顾加分)。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本次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不作合格分数线要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在面试公告发布前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请进入名单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核(联系方式及地点详见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入围面试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无法在规定时间补齐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考生出现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包括:

1)报名表3份(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3)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3.面试公告发布。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栏目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在考点公告栏和鹿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zhai.gov。cn/)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是专业面试的,面试合格线可以由招聘单位确定,但须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

笔试 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

直接面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 专业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三)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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