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26
泉南高速公路柳州段
“10·30”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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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0日4时20分许,G72泉南高速1233公里520米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小型汽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车辆、路产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截止目前约为3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2022年11月3日,柳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鹿寨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0月30日4时20分许,张某驾驶湘F3C375号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6人),沿G72泉南高速公路由柳州往桂林方向行驶至鹿寨段1233公里600米处,车辆左前侧与道路中央隔离墙发生刮碰,导致左侧前轮破损无胎压,随后车辆停于车道内(以下简称此次事故为第一起事故),随后欲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4时22分,黄某疆驾驶粤BHJ865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TL47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同向行驶至1233公里520米处时,与前方事故后变道至第二、第三车道的湘F3C375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湘F3C375号小型轿车上3名乘客(江某田、周某波、刘某)死亡、张某及湘F3C375号小型轿车乘客方某泉受伤和2车不同程度损坏(以下简称此次事故为第二起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2022年10月30日4时35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值班室接到当事人黄某疆报警称G72泉南高速1233公里520米处发生事故。
接警后,二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出警赶赴现场,120救护车、消防车先期到达现场实施救援。明确事故死亡人数已达3人,二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民警陆续增援现场,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协调“警路企”等部门开展救援、管控、分流等工作,并及时通报属地相关部门。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支队长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
10月30日8时许,事故现场滞留车辆疏通完毕,恢复交通通行。
二、涉事有关情况
(一)涉事车辆情况
1.湘F3C375号小型轿车。所有人:张某,登记住所:湖南省湘阴县凤南乡南湘村八组,品牌:传祺牌,车辆型号:GAH7150H1D6,车辆识别代号:LMWHT1C58L1023773,使用性质:非营运,整备质量1350kg,总质量1780kg,核定载人数5人,实际载人数6人;初次登记:2021年4月8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4月,已购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12004093901574478935);已购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号:12004093901574478932)。
事发时车辆实载6人,超过核载人数,为超员状态。
车辆状态:
(1)事故未处理(系此次事故录入),近3年事故记录1条(系此次事故录入);
(2)交通违法记录
类型
现场违法
非现场违法
超速
0
1
未正确驶入导向车道
0
1
总计
0
2
经检验鉴定,湘F3C375号小型轿车右后轮制动管路损坏,系事故中造成,其余制动系未见异常。右后灯光及线束事故中撞击损坏,其余照明信号装置齐全。转向系、行驶系无法检测。
2.粤BHJ8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深圳市轩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深盐路海港大厦副楼705室,品牌:三一牌,车辆型号:HQC4250T,车辆识别代号:LFXAH78W9K1007136,使用性质:货运,初次登记:2019年10月23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该车整备质量8740kg,准牵引总质量40000kg,已购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ASHZ001CTP21B021451U);已购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号:ASHZ001S2021B008677S)。
车辆状态:
(1)事故未处理(系此次事故录入),近3年事故记录1条(系此次事故录入);
(2)交通违法记录
类型
现场违法
非现场违法
车辆安全设施不全
1
0
机动车载货长宽高超过规定
1
0
驾驶人不系安全带
1
0
疲劳驾驶
1
0
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
1
0
总计
5
0
经检验鉴定,粤BHJ8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部分管路断开、被压扁;水箱碰撞损坏,车辆无法正常着车,无法检测车辆气压状况,系事故中造成,其余制动系未发现异常。左前灯光事故中撞击损坏,其余照明装置未见异常。转向系、行驶系性能有效。
3.粤BTL47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所有人:深圳市安泰通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朝阳围46号202,品牌:沃德利牌,车辆型号:WDL9401TJZ,车辆识别代号:LA996RBC0G0WDL002,使用性质:货运,初次登记:2016年02月25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2月,该车整备质量6200kg,总质量40000kg,核定载质量33800kg。
经检验鉴定,粤BTL47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部分管路断开、被压扁;水箱碰撞损坏,车辆无法正常着车,无法检测车辆气压状况,系事故中造成,其余制动系未发现异常。行驶系不符合技术标准(第二、三轴同轴轮胎花纹不一致)。转向系性能有效,照明装置齐全。
事发时该车装载货物为进口波罗蜜,载货质量为23080kg,未超载。
(二)涉事人员情况
1.湘F3C375号小型轿车驾驶员张某,男,45岁,身份证号:430624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82XXXX5296,住址:湖南省湘阴县,初次领证:2019-03-29,有效期止:2025-03-29,准驾车型:C2,发证机关: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张某近3年的交通违法、事故记录情况:
(1)事故记录1条(系此次事故录入);
(2)交通违法记录
类型
起数
超速
2
在灯控路口未正确驶入导向车道
1
总计
3
经检验鉴定,已排除驾驶人张某的酒驾、毒驾嫌疑。
2.粤BHJ8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黄某疆,男,39岁,身份证号:231124XXXXXXXXXXXX,联系方式:137XXXX6444,住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初次领证:2006-07-31,有效期止:2082-07-31,准驾车型:A2D,发证机关: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某疆近3年的交通违法、事故记录情况:
(1)事故记录1条(系此次事故录入)
(2)交通违法记录
类型
起数
疲劳驾驶
1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1
未使用安全带
2
违反禁令标志
1
载货超长超宽超高
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
1
总计
7
经检验鉴定,已排除驾驶人黄某疆的酒驾、毒驾嫌疑。
3.江某田,男,1950年12月09日出生,身份证号:430624XXXXXXXXXXXX,住址:湖南省湘阴县,湘F3C375号小型轿车乘客,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
4.周某波,男,1977年04月01日出生,身份证号:430624XXXXXXXXXXXX,住址:湖南省湘阴县,湘F3C375号小型轿车乘客,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
5.刘某,男,1981年11月06日出生,身份证号:430981XXXXXXXXXXXX,住址:湖南省沅江市湘F3C375号小型轿车乘客,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
6.方某泉,男,1963年06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430624XXXXXXXXXXXX,住址:湖南省湘阴县,湘F3C375号小型轿车乘客,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
7.张某新,男,1971年02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4306241XXXXXXXXXXXX,住址:湖南省湘阴县,湘F3C375号小型轿车乘客。
(三)道路情况
事发道路为G72泉南高速公路柳州至桂林段,呈东北往西南走向,往东北为桂林,往西南为柳州,为全封闭单向四车道,路肩与第一车道之间、第四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施划白色实线,第一车道、第二车道、第三车道、第四车道之间施划白色虚线,路肩、第一车道、第二车道、第三车道、第四车道、应急车道宽度分别为75cm、375cm、375cm、375cm、375cm、300cm,车道分界线白色实线宽20cm,路面全宽1915cm。 ?
事故发生于龙渡石榴河大桥桥面上,桥长160.688m,坡度0.01,直线路段,沥青路面,视线良好,小型车辆限速12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湘F3C375号小型轿车
?
(现场勘查中央护墙情况)
(现场中央护墙被刮碰的钢钉情况)
在第一次事故中车身左侧与道路中央混凝土防护墙发生剐蹭时,车辆左侧前轮与护墙上的钢钉发生刮碰,导致左侧前轮破损无胎压。
经现场勘查,被刮碰的钢钉布设在桥梁混凝土防撞墙内侧斜面上,距离地面高度约30cm,观测点外露约3cm。该钢钉为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4月安装设置的永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