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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4/17 12:41:43 浏览:109

来源时间为:2022-10-12

柳发改环资〔2022〕26号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

柳州市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商务局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27日印发

柳州市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广西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加快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结合柳州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线,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强市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积极培育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坚持市场导向,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统筹推进,提质增效。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衔接高效、生态环保的回收再利用网络系统。淘汰落后工艺,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行业自律,强化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积极督促市场主体共同维护经营秩序,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全面强化法治保障,建立标准评价体系,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创新驱动,重点突破。统筹区域协同合作,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产学研联合创新,突破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整合现有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3个以上绿色分拣中心。切实改变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行业“小、散、乱”现状,培育龙头示范企业。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300万吨以上。谋划建设并提升改造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提高二手商品交易量。建设信息化平台引领行业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

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四)合理设置回收站点。编制柳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按照“便于交投、服务规范、保护环境”的标准,结合城市、农村不同特点,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消费习惯等因素,合理布局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规划建设废旧家具等大件废旧物资规范回收处理站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实现资源利用多元化。规范回收站点运营管理,按要求建立回收销售台账,上报回收经营数据,配合完善回收统计制度,同时鼓励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加强回收网点环境监控和管理,严格查处回收网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洁卫生和消防安全。鼓励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培育一批废旧物资回收骨干企业,支持骨干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为纽带,整合小型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鼓励社区、机关单位、学校等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共建回收站点,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在城市建成区全面铺开、在县城建成区加快推进、在乡镇及农村逐步建立,构建完善各层级回收网点,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一体化发展。(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供销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五)推进集中分拣。以县、区为单位,根据辖区废旧物资产生量及回收量规划具备相应处置能力规模的分拣中心,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原则推进分拣中心建设。以推进建设和改造专业型分拣中心和综合型分拣中心为主,适时推进建设废弃大件家具分拣中心。深入推进综合型分拣中心安全检测、分拣、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强化专业型分拣中心集散、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积极推进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中小型分拣中心,打造集仓储物流、精细分拣、分类加工为一体的区域性绿色示范分拣处置中心。(市商务局、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回收模式。积极推行“互联网 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探索创建废旧物资回收新平台,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建立线上预约、线下回收的智能、高效回收网络。支持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支持骨干企业参与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分拣中心、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全产业链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住宅小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投放多品类智能回收箱。支持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玻璃、家电等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或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市商务局、城管执法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供销社,柳州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区域交易。支持在人口集聚区和产业集聚区,合理布局交易规模大、辐射范围广、产业功能强的县级区域废旧物资交易中心,促进固体废弃物处置区域协同。积极配合自治区推进废旧物资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交换、资金结算、价格形成等交易服务功能,拓展物流、仓储、研发、培训、金融等配套服务功能。(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八)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共建技术研发中心,促进成果转化,推动重大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项目落户。在废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动车(船)等废旧物资综合利用领域开发应用智能化拆解、精细分选及再生利用技术装备。围绕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重点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示范,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积极推进城市生态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城市垃圾分类利用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工业废弃物、造纸污水等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循环体系,推动新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家电)、废旧动力电池、废旧蓄电池、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电组件等新种类废旧物资资源化、成套化、无害化处理利用。(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产业集聚。结合“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围绕静脉产业园,大宗固废利用基地等,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整合行业资源,向纵深延伸产业链,提升全市再生资源处置能力。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有效衔接“静脉产业”,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加工一体化发展。依托鱼峰、柳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在再制造、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再生利用等重点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废旧物资综合利用示范企业,争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示范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支持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支持企业规模化回收处理废玻璃、废木材、废泡沫、废轮胎等低值可回收物。鼓励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通过购买公共服务、资金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市场,完善末端处置设施。科学评估将低值可回收物纳入废旧物资回收指导目录。加快健全协同处置的市场化收费运行机制,推动低值可回收物与大件生活垃圾的协同回收处理。鼓励科研机构、院校、企业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技术及设备的研究开发。(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培育再制造产业。扩大再制造产业规模,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再制造企业。结合工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工业装备再制造。依托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柳工等重点企业,加快汽车、工程机械零部件等领域再制造发展,打造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加快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发展,着力培育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等再制造领域,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上汽通用五菱等重点企业建立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在售后维修、保险、商贸、物流、租赁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文办设备等。(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引导旧货市场规范经营,优化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推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为购车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搭建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化系统,推进全市二手车交易信息共享。探索建设线下实体的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互联网 二手”模式发展,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健全规范交易规则,减少二手商品交易纠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闲置资源共享利用,鼓励社区、院校建立线上、线下渠道方便居民、师生交换家庭闲置物品。加强对二手商品交易的市场监管,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严厉打击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二手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监管。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柳州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信息化管理。加强废旧物资溯源管理,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通过自治区统一建设的废旧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回收、交易、处理信息数据,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情况动态跟踪、分析和监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统计制度,统一统计数据范围、指标、口径和核算方法。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加强企业、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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