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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城市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柳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10/15 12:22:16 浏览:940

【导语】:近日,住建部出台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早在2014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曾经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那么现在哪些城市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

柳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早在2014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曾经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015年9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

2015年9月9日,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住建厅在汉签订《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和城乡建设合作协议》,公积金异地贷款进一步扩展至所有城市,实现跨省异地贷款。

从最近各地公布的公积金新政来看,哪些城市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呢?

1、珠三角八市

早在2009年4月,珠三角八市就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了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根据协议,从2009年5月1日开始,在这八个城市缴存公积金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在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至于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年限等,都遵循现有规定,在哪个城市贷款,就按哪个城市的规定办。

2、南宁和柳州

柳州市在2009年曾经实行南宁、柳州两地职工可“跨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根据规定,在柳州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南宁市购房时,凭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可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反之亦然。同时规定,对于广西区内其他城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柳州市购房时,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都可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予以受理。

由于贷款数量快速上升,资金不足,该措施只实行了半年。

3、台州三区

2014年5月开始,只要在台州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在椒江、路桥、黄岩三区新购商品住房的,均可以向新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职工前来办理公积金贷款前,要先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同时携带正常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到我们中心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和非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一起发放贷款。

4、焦作和济源

6月27日,焦作市发布《焦作、济源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焦作市的职工在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焦作或济源购买自住商品房时,均可向所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人必须是签订《合作协议》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贷款时需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异地贷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不得申请异地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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