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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

发布日期:2020/1/11 19:06:34 浏览:1678

的“互联网 制造业”、“双创”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整合园区内产业链及相关信息资源,提供关联知识、统计分析、监测预警、预测研判等服务。

2.构建工业互联网体系。深入实施“宽带广西”战略行动计划。推动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建设互联网公共平台。加快建设千亿元产业协同服务平台,打造煤电油气运等资源配置平台,建设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引领的垂直领域行业性平台。完善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到2020年,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8000千兆(G),重点园区出口总带宽达到10千兆(G),城镇地区接入服务能力达到1000兆比特/秒(Mbps)以上;推动广西工业互联网公共标识解析系统建设,力争完成标识注册量1000万。

3.推动“桂企上云”。以广西重点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分析系统数据为基础,建设广西工业云服务平台,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上云,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体系。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跨界融合,带动行业云平台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实现制造能力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开展精准营销、供应链协同等,提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上云,打造制造业云生态体系。

4.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聚焦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核心环节,鼓励研发和生产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线等智能制造关键装备,重点突破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新型传感器、物联网网关、智能测量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等智能核心装置,支持开发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软件,提升智能制造软件支撑能力。支持南宁发展增材制造及物联网产业、柳州发展机器人产业、桂林发展新型传感器和智能测量产业、北海发展智能终端产业、梧州发展智能船用装备、百色发展智能矿用装备。鼓励全区各地依托产业优势,统筹布局智能装备制造产业。

责任分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六)实施绿色发展行动。

1.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在有色金属、工程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开发具有节能、环保、安全、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分类创建绿色工厂。推动自治区重点园区全部启动绿色化改造,鼓励厂区、园区建设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项目,推进行业、企业间固废协同、能源转换、废弃物再资源化。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回收处理企业,构建涵盖采购、生产、营销、回收、物流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建立绿色原料及产品可追溯信息系统。加强节能环保监察,建立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机制。

2.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开发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专业化和规范化。开展清洁生产设计,推广清洁原料,加大技术攻关,发展清洁生产产业。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优化水电、核电开发,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和机床、工程机械为重点,发展再制造产业。

3.推进制造业绿色化改造。采用现代生物技术、生态技术、再循环技术等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动有色金属、化工、电镀等行业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削减和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实施能源低碳高效化改造,重点开展锅炉窑炉、电气电机、内燃机等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进钢铁、纺织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实施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推动工业系统节能改造、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和工业能效监测与管理平台建设。

4.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围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等资源,重点应用和推广高效破碎、多金属综合回收利用等关键技术装备。建设有色金属、生态型铝铜镍、“城市矿产”和再制造等一批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责任分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七)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行动。

1.建立健全工业招商机制。建立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业主管部门的招商职能。设置、分解工业招商引资“合同投资额”、“开工率”等绩效考核指标,推动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实行自治区、市、县三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联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动,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联动的招商工作联动机制,多层次发力。

2.实施精准招商。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为方向,聚焦产业链缺失环节,瞄准行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重点引进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灵活采用环保招商、生态招商、科技招商、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引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辐射带动效应大的企业,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梳理符合产业规划布局的重点产能项目,寻找有先进产能置换指标的目标企业进行精准招商,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能转移。

3.推行重资产招商模式。针对自治区重点打造的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谋划一批项目,支持各地利用产业扶持资金、直接股权投资资金和各类基金,与重大招商项目开展股本合作,联合建设,代建厂房及厂区基础设施、代购生产设备、配套提供员工公寓等,进行重资产招商,推动龙头企业“轻资产入驻”。

责任分工: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工商联、非公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八)实施县域工业振兴发展行动。

1.科学编制县域工业发展规划。立足县域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加强规划引领,发展特色加工制造业。围绕县域农产品、矿产等特色资源,发展资源开发加工型产业;发挥汽车、机械等产业对县域工业的支撑带动作用,发展配套型产业;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发展电子配套、纺织服装、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发民俗工艺,创办小企业。自治区加大对工业大县的规划指导,全区各设区市统筹辖区工业园区产业布局,推动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力求县域工业园区主导产业达到2—3个。到2020年,力争培育形成30个以上工业强县。

2.增强县域园区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园区道路、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绿化、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园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贸物流、公共交通、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及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新型园区,增强县域园区的吸引力和承载能力。到2020年,自治区重点县域工业园区实现“五通一平”。

3.打造工业特色产业小镇。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在陶瓷、茧丝绸、服装、月饼、螺蛳粉、罗汉果、茶叶、水果、坚果、木艺、养生长寿健康产业、跨境加工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业廊道、主题公园、文化中心、小镇客厅、特色街区等功能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业特色产业小镇,实现工农互惠。

4.实施工业扶贫计划。充分发挥产业扶贫资金作用,整合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等,围绕县域农业资源,引进扶持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建立“区域品牌带动企业、企业发展基地、基地辐射带动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推动农民工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责任分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九)实施人才培育和企业成长行动。

1.加强企业家培育。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建立企业家队伍信息库,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并予以广泛宣传,让企业家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法律上有保障。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精准化的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等,组织企业家参与国际交流活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全面增强企业家综合能力。

2.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通过直接任职、科研合作、技术入股与投资兴业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完善平台载体,助推人才创新创业,加强海内外创业创新型人才引进,鼓励引进一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服务、流动和使用制度,落实各项政策待遇。

3.培养技能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紧扣产业变革、市场需求和工业高质量发展设置专业学科,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育和塑造新时代工匠精神,围绕全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行业开展技能大赛和科技创新比赛活动,组织开展“八桂工匠”遴选和表彰。不断创新有利于“工匠”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为产业工人晋升技术等级、晋升技术职称、提高工资待遇开通绿色通道,大力培养高素质技能 队伍。

4.增强国有工业企业活力。最大限度放开非公有资本准入和退出领域,全面放开竞争性业务,尽快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体制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制度,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5.壮大民营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畅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在政策、空间、平台、资金、政务等方面为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深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计划。

6.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等创业,配套完善相关创新创业政策体系,促进一批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依托产业园区、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电商平台等,发展壮大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孵化服务,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打造良好的创业创新发展环境。

责任分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科技厅、教育厅、工商联、非公办、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十)实施品牌建设市场开拓行动。

1.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开展标杆创建、质量对标等活动,实施系统化质量管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鼓励制订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组织质量技术攻关,提升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推动相关行业质量整体提升。

2.加大工业品牌培育。加强品牌创意设计、传播、保护、文化建设等方面能力,积极培育行业品牌,强化品牌商誉保护和产权运用。整合政府、中介服务机构、院校和研究机构等资源,开展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服务。提升企业境外商标发展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商标品牌海外布局,积极推进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加强商标品牌合作和国际保护,建设中国—东盟知名品牌推广服务平台,构建区域认证制度,推动中国—东盟知名品牌互认。对获得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和获评为广西名牌产品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支持。

3.推进区内工业产品协作配套。编制发布广西优质工业产品推荐目录,鼓励选用推荐目录产品,促进企业间开展协作配套,提高产品本地化率。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围绕重点产业链,组织区内企业开展工业产品协作配套对接活动。

4.加强工业产品宣传推广。组织开展产品线上线下展销推介活动,建设广西工业产品线上博览平台,加快工业电子商务发展,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博览展销活动,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在国内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我区名优工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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