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柳州 > 百姓生活 > 正文

柳州2月起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发布日期:2018/2/2 5:55:37 浏览:464

来源时间为:2018-02-01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从今年2月起,柳州市用人单位将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最低可下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50(其中:一类行业不实行费率下浮),最高则将上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按文件规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周期为2年,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一类行业浮动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浮动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0.4、0.7、0.9、1.1、1.3、1.6、1.9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根据用人单位上个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标准如下:

1.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为小于等于20,同时工伤发生率小于等于3‰的,费率下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50;

2.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20且小于等于40,同时工伤发生率小于等于3‰的,费率下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80;

3.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40且小于等于90的,费率为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

4.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90且小于等于110的,费率上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120;

5.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10的,费率上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享受到“优惠”,用人单位存在首次参保且参保缴费不满2年;少报、漏报、瞒报单位工资总额或参保职工人数;拖欠工伤保险费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下浮工伤保险费率档次。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由市本级、各县、柳江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统一核算,用人单位不需要提交任何申报材料。社保经办机构于每年1月份将工伤保险费率有变动的用人单位信息予以公告,用人单位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xlz.lss.gov。cn/)下载查看。用人单位自公告次月起执行新的缴费费率。

据测算,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后,全市工伤保险费率下浮的用人单位约7500家,工伤保险费率上浮的用人单位约300家,维持基准费率的用人单位约16000家。2

柳州2月起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查询、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工伤保险实行哪种费率、工伤保险制度实行费率、工伤保险费率、2017年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调整、2017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