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柳州 > 百姓生活 > 正文

21日起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为1.5柳州将同步执行

发布日期:2016/3/30 4:22:32 浏览:603

住房公积金的利率调高了!18日上午,记者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而柳州也将同步执行。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自1996年以来,中心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举个例子来说,职工小黄每个月从工资中提取出500元缴纳公积金,单位也会支付500元公积金,一年下来,小黄的公积金为12000元。按照新调的1.50利率来计算,小黄一年下来的利息就有180元,而按照之前0.35的利率来算的话,当年小黄利息只有42元。假如小黄工作满一年后,按照1.1的利率来算的话,小黄当年缴存公积金的利息也只有132元。

“此次调整之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就是1.5。”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收益,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和有效性,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向。(记者帅君)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