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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3/24 13:28:31 浏览:234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十七)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八)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1号

联系人:黄华琳

联系电话:0772-3886510

(二)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联系人:袁新熠、李旭洋

联系电话:0755-81902090、0755-81902095

发行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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