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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3/24 13:28:31 浏览:299

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28证券简称:柳工公告编号:2023-16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柳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128号文核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的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3,000.00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3年3月27日至2029年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30、第六年3.00。到期赎回价为112.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3、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4、初始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8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 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 A×k)/(1 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 A×k)/(1 n 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 A×k)/(1 n 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5、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3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3月2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6、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7、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8、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五)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3月27日(T日)。

(六)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4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587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柳工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300,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0,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柳工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柳工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5374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15374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951,261,261股,公司不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1,951,261,26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29,998,690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30,000,000张的99.9956。

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528”,配售简称为“柳工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0528”,申购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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