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1-0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动态管理,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检查,本次检查方式按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月30日。
(二)检查地点:各项目现场,各县(区)、新区住建部门。
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柳州市区及市辖各县列入2022年自治区计划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租赁补贴年度发放任务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北部生态)新区。
三、检查内容
(一)2022年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情况;2022年各县(区)、新区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二)需提供材料如下:
1.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类)项目:施工许可证、开工令,图片资料。
2.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类)项目:开工令,改建、改造施工合同,图片资料。
3.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管理类)项目:已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图片资料。
4.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政府承诺函、开工令(三者有其一即可)、图片资料。
5.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施工单位提供)、五方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四者有其一即可)、图片资料。
6.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发放名册、租赁补贴发放流水凭证。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即随机抽取被检查项目、随机确定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被检查项目及单位数量按柳州市区及市辖各县列入2022年自治区计划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租赁补贴年度发放任务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北部生态)新区数量的30随机抽取(名单详见附件1)。
检查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成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采用现场查看形式进行,不听取工作汇报,请被检查项目单位及县(区)对照检查内容,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及复印件一套,电子扫描件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复印件请于现场检查时提供。
(二)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建设局、阳和(北部)规建局、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安排人员配合开展检查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联系人(附件2),于2022年10月26日下班前通过邮箱提交至我局。
(三)各被检查项目所在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材料,在规定的检查时间内按文件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接受检查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六、检查结果运用
发现问题的将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超过整改期限不报送材料又未提出延期整改申请的,视为拒不整改。我局将依据整改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对单位进行处理,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苏珺;联系电话:0772-2829609。
联系邮箱:lzszfbzk@163。com。
附件:1.2022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检查受检项目及单位名单
2.2022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联系人名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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