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柳州 > 百姓生活 > 正文

(第40期)2022年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2/9/27 10:33:23 浏览:86

来源时间为:2022-09-2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2年9月23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第40期)2022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本期公开2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柳州市鱼峰区耀海冷冻食品经营部、柳州市柳南区啊泉百货经营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罚﹝2022﹞108号

柳州市鱼峰区耀海冷冻食品经营部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柳州市鱼峰区耀海冷冻食品经营部

92450203MA5PRXRJ30

邓惠娟

当事人经营无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3.罚款。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3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19日

2

柳市监处罚〔2022〕110号

柳州市柳南区啊泉百货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柳州市柳南区啊泉百货经营部

92450204MA5MXDB44R

张泉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侵权的产品;3.罚款。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9月30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16日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