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4-05
*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或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返柳来柳人员。
*返柳来柳人员请务必提前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村、屯),了解柳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在返柳前24小时可通过扫下方“入柳报备”小程序码,逐项如实填报信息进行报备。
一、入桂入柳人员管理服务措施
广东省:东莞市、肇庆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佳木斯市
江苏省:南京市、徐州市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天津市:西青区、河北区、静海区、东丽区、北辰区
上海市
吉林省
山东省:威海市、滨州市
河北省:廊坊市、唐山市
甘肃省:兰州市
河南省:焦作市、周口市、漯河市
福建省:泉州市、莆田市
辽宁省:营口市、大连市、沈阳市
北京市:朝阳区
安徽省:芜湖市、淮南市、阜阳市
江西省:南昌市、抚州市
湖南省:怀化市、长沙市、衡阳市
四川省:乐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崇左市、贵港市、防城港市、百色市
广西其他地市
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
其他省或直辖市
*以上依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桂新冠防指[2022]44号、桂新冠防指[2022]46号、桂新冠防指〔2022〕51号、桂新冠防指办[2022]25号及桂新冠防指办〔2022〕51号整理,管理措施将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本期内容依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截至2022年4月4日9时整理。
14天内通报本土疫情的城市
广西:
玉林市:3月27日(含)以来;
贵港市:3月23日(含)以来;
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崇左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百色市:3月21日(含)以来;
北京市:
大兴区:3月31日(含)以来;
通州区:3月25日(含)以来;
东城区、朝阳区:3月21日(含)以来;
天津市:
和平区、静海区、武清区、宁河区、河北区、河西区、红桥区、南开区、河东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东丽区:3月21日(含)以来;
上海市:
崇明区、长宁区、虹口区、金山区、杨浦区、徐汇区、浦东新区、奉贤区、静安区、嘉定区、青浦区、黄浦区、松江区、闵行区、宝山区、普陀区:3月21日(含)以来;
重庆市:
两江新区:3月31日(含)以来;
江北区:3月30日(含)以来;
云阳县:3月28日(含)以来;
南岸区、永川区、巴南区、沙坪坝区:3月21日(含)以来;
河北省:
保定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石家庄市、沧州市、邢台市、邯郸市:3月21日(含)以来;
河南省:
新乡市:3月28日(含)以来;
驻马店市:3月26日(含)以来;
南阳市:3月24日(含)以来;
安阳市:3月23日(含)以来;
信阳市、鹤壁市、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商丘市、焦作市、漯河市、周口市:3月21日(含)以来;
内蒙古:
赤峰市:3月26日(含)以来;
通辽市、呼和浩特市:3月21日(含)以来;
黑龙江省:
伊春市:3月27日(含)以来;
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绥化市、大庆市、鹤岗市、黑河市、哈尔滨市、牡丹江市:3月21日(含)以来;
辽宁省:
葫芦岛市:3月22日(含)以来;
鞍山市、朝阳市、锦州市、铁岭市、盘锦市、阜新市、辽阳市、丹东市、大连市、营口市、沈阳市:3月21日(含)以来;
吉林省:
白城市、松原市、辽源市、四平市、白山市、梅河口市、长春市、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3月21日(含)以来;
山东省:
日照市:3月29日(含)以来;
济宁市、菏泽市:3月28日(含)以来;
菏泽市、枣庄市、泰安市、聊城市、济南市、滨州市、潍坊市、临沂市、威海市、烟台市、德州市、淄博市、青岛市:3月21日(含)以来;
山西省:
长治市:3月29日(含)以来;
忻州市:3月26日(含)以来:
湖南省:
衡阳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3月28日(含)以来;
娄底市:3月27日(含)以来;
益阳市、长沙市、邵阳市、怀化市:3月21日(含)以来;
湖北省:
黄石市、武汉市:3月30日(含)以来;
黄冈市:3月29日(含)以来;
襄阳市:3月28日(含)以来;
孝感市:3月26日(含)以来;
鄂州市:3月26日(含)以来;
随州市、咸宁市:3月21日(含)以来;
四川省:
德阳市、遂宁市:3月29日(含)以来;
乐山市:3月27日(含)以来;
成都市:3月21日(含)以来;
安徽省:
宣城市、芜湖市:3月23日(含)以来;
合肥市、亳州市、淮南市、淮北市、阜阳市、滁州市、蚌埠市、安庆市、铜陵市、马鞍山市:3月21日(含)以来;
浙江省:
台州市、丽水市、舟山市、绍兴市、宁波市、湖州市、衢州市、嘉兴市、金华市、杭州市、温州市:3月21日(含)以来;
江苏省:
徐州市、淮安市、盐城市、镇江市、泰州市、扬州市、南京市、宿迁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苏州市:3月21日(含)以来;
江西省:
吉安市:3月31日(含)以来;
宜春市、抚州市、赣州市、南昌市、上饶市、九江市、大同市:3月21日(含)以来;
贵州省:
黔西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3月29日(含)以来;
六盘水市:3月28日(含)以来;
贵阳市:3月27日(含)以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3月21日(含)以来;
广东省:
揭阳市:4月1日(含)以来;
汕头市:3月26日(含)以来;
汕尾市、肇庆市、佛山市、茂名市、广州市、中山市、惠州市、东莞市、珠海市、深圳市:3月21日(含)以来;
福建省:
莆田市、福州市、南平市、厦门市、宁德市、泉州市、漳州市:3月21日(含)以来;
云南省:
普洱市:3月29日(含)以来;
曲靖市:3月28日(含)以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昆明市、临沧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月21日(含)以来;
甘肃省:
甘南藏族自治州:3月26日(含)以来;
陇南市、定西市、天水市、白银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兰州市:3月21日(含)以来;
陕西省:
安康市、宝鸡市、西安市、铜川市:3月21日(含)以来;
海南省:
陵水黎族自治县:3月29日(含)以来;
琼海市:3月28日(含)以来;
海口市:3月24日(含)以来;
万宁市:3月23日(含)以来;
三亚市:3月21日(含)以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3月26日(含)以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3月21日(含)以来;
青海省:
西宁市:3月21日(含)以来;
二、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严格执行入境人员“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落实各环责任人,确保闭环式交接转运和无缝对接,实现从“国门”到“家门”闭环式管理。
入境人员严格实行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10、14、17、19、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14、21天双采双检) 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隔离)。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返回我区居住地后,未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进行补足。未主动报备所在社区被排查出来的,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从纳入管理时重新算起。
对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采取与内地省份人员同等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澳门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期间(纳入管理时14天之内),统一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管理方式进行健康管理。从香港、台湾地区进入内地人员,统一按入境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仍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2、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三、离柳离桂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依据桂新冠防指〔2022〕44号文,对各类风险人员离柳离桂管理要求如下:
(一)各地推送给柳州的密接、次密接以及时空伴随者
(1)密切接触者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疑似病例最终判定为非病例,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随之解除。
(2)次密切接触者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其次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如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次密切接触者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随之解除。
(3)时空伴随者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2、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在柳人员
(1)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